A.4 制订安全计划
A.4.1 总论
安全计划和/或附录可以合并到操作计划或程序中而不必单列文件。如果安全计划合并在其它计划中,则组织应当保留前后对照表,以便能确认所有的安全计划要求都满足。
安全计划可以拆分到几个附录中,每个附录描述供应链中一个特别片段位置的安全,包括他们的商业合伙人将要按照他们的安全申报保存的安全措施。计划/附录还应当规定组织应当怎样监视或定期评价他们的安全申报.安全计划/附录应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下列内容:
计划或附录包含的供应链的一部分。
所有安全人员的与安全相关的职责。
安全管理结构,包括指定作为安全管理的人员姓名。
内部和外部紧急安全连络资料, 用于报告有一个安全事故的情况下所要连络的人员。
对安全负责任的人员需要具有的技巧和知识。
安全培训项目。
资格审定,用于指定安全职责的人保证他们具有完成他们的安全职责所必须具有的技巧和知识。
怎样演练各安全计划单元. 参加政府举办的安全训练或演习,使组织成员使用时满足这些要求。
至少要满足由政府给出的对付偶然事件或提高安全水平的安全要求所采取的方法。
安全计划中应当有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包括安排做下列内容的工作:
保证在装运货物上的资料在货物装运之前就被进一步运输的组织接收到。
保证接收到的货物/装载物与其上的资料,载货单/清单上的完全准确一致符合. 外送的货物/载货单应当由买方或送货单鉴定一致。
保证送货或收货司机在货物发送和接收之前证实正确。
保证车上装载物验证正确。
保证分辨所有缺陷, 过期,和其它明显的差异或反常和/或作适当研究,如果检测到非法或怀疑活动即通知合适的法律执行代理人。
叙述在部分供应链中已经实行的任何防范措施。
叙述在部分供应链中已经实行的任何针对安全事故事件中为安全恢复的措施和程序。
叙述在部分供应链中已经实行的任何在货物保管转到另一组织时的措施和程序。
叙述用于发送关于货物被装运到授权人的附加资料。这个附加资料包括使用者怎样确定是否请求附加资料是合法的和怎样发送/发送什么资料。
按照A.4.3建立的程序。
A.4.2 文件
组织应保存下列安全可恢复点的大多数现存文件:
覆盖范围的说明。
完成的安全评价。
进行安全评价的人及证书。
列出所考虑的所有防范措施。
安全申明。
安全计划和,如有的话,附录.
培训期间的记录和进行的训练,出席培训的人,培训内容和日期。
由规则或管理所规定的其它文件。
A.4.3沟通
组织应当为下列目的建立与合适的法律执行官和其他政府官员联系:
为了在货物/装载物破坏,紧急事件,或接收到有关国际供应链的威胁后建立程序. 这些程序(如果提供的话)应当包括专用电话号码,以备相关政府官员呼叫.这些程序应当结合到组织的供应链安全计划中。
为了参与咨询国家及地方两级政府相应官员讨论相互感兴趣的事项,包括保管规则和程序以及房产和货运安全的要求。
为了对政府高度负责和贡献于提供有意义的观点确保组织的安全计划保持相关和有效.
如果相关的执法官和其他政府官员不希望参与这种对话, 则组织应当把他们的想法写成文,並说明相应的执法官和其他政府官员此时没有参加。
A.5 安全计划的执行
执行新的或修订的安全计划表示改变经营实践和需要按组织的管理系统执行计划,保证有足够资源可利用。并保证监视和评估计划管理和效率对其它操作的冲突。
A.6 安全过程的文件化和监视
组织应建立和保存监视和测量它的安全管理系统的性能,保证它的继续适用性, 足够和效率.当设定测量和监视关键性能参数的频度时,组织应当考虑伴随的安全威胁和风险,包括潜在的退化机理和它们的后果。
A.7 持续改进
部分供应链的操作控制中的管理者应当评论组织的安全管理体系,以便评价改进的机会和改变管理系统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