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出口物流安全
8.1 出口物流安全
必须有筛选承运商和货代的书面程序,确保已注册的合作伙伴已经通过反恐认证,未注册的合作伙伴也要符合相关的国际反恐要求。
要求 |
实施细则 |
要建立完善包括陆路承运人、海路承运人、铁路承运人、拼柜商、货代等的选择程序。雇佣 NVOCCS(非海运承运人),或其他第三方货代负责货物运输。 |
有一个可经确认的雇佣和选择承运人的程序;要有该程序的执行记录;应该有证据显示承运人的选择考虑了其安保控制、财务稳定性和公司经营历史等方面;顾客的授权信。 |
要求已注册的承运商提供相关反恐体系认证证 |
选择程序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内容:安保控制状况;财务稳定性;经营历史;是否实施了美国的反恐计划 C-TPAT(海关与贸易伙伴反恐),或加拿大的反恐计划 PIP(伙伴防护计划)及欧洲的反恐计划 AEO(特许贸易规程)或取得了相关认证;已注册承运商提供他们的反恐体系认证的证书或者在 SVI 系统里的相关信息;对于未注册承运人,是否有证据显示其正在实施第二或第三方的反恐体系认证以符合相关反恐要求;第三方货运公司的合格要求。为了能够成为美国反恐计划的合格参与者,第三方货运公司应该:直接介入管理其包括原始出运地点和美国到达口岸的国际供应链的任何环节。只有国内运输资质的公司是没有资格担任国际承运商的;代表顾客使用其特定的运输、拼柜、仓库等资源以管理和实施这些特定的运输功能;不允许 “二次转包” 的行为,除非转包的合作伙伴也是美国海关反恐计划的注册会员;需要有联邦海事委员会、美国运输安全局、美国海关和边境安全局或者运输部的授权或担保,必须在美国有个办事处,那些在美国只拥有一些办公设备而没有运作实体(仓库、货车、飞机等)的货代是没有资格通过 CTPAT 反恐体系认证从而进入到国际供应链里服务的。 |
对工厂使用的运输服务进行安全评估。 |
运输服务包括在抵达拼货中心、港口或边境以前的中段休息期间:短暂停留以及货物搬运等过程。 |
需要提供合作伙伴符合 C-TPAT 或类似安全标准的确认文件。 |
合约声明是指一封由承运商管理层签署的关于理解和接受工厂关于参与相关 CTPAT 反恐计划的声明。 |
需要书面合同标明货物转运过程。 |
需要相关书面合同。 |
工厂执行定期的不通知的反恐审核以确认承运商符合合同的要求。 |
建立不通知反恐审核程序,保留至少 12 个月的相关审核的纪录。 |
良好范例
- 筛选承运人时,要考虑财务稳定性和经营历史;
- 执行国内运输时:建立多条运输线路,使用 GPS 系统跟踪国内运输环节,雇佣安保人员,使用车辆护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