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1 - 要求
1. 适用范围
(a) 前言
科技资产保护协会(TAPA,Technology Assets Protection Association)是由来自高科技和高价值企业的安全专业人员及相关商业伙伴组成的组织,其成立目的是应对高价值行业供应链中出现的安全威胁。TAPA 的一个基本目标是推动货运和保险行业整体安全实践的积极变革。主要货运服务提供商正朝着 TAPA 认可的货物保管和处理安全标准迈进,并认识到这样做的内在价值。
(b) 货运安全要求(FSR,Freight Security Requirements)
货运安全要求(FSR)旨在确保 TAPA 成员(买方)的资产在全球范围内的运输和仓储过程中的安全。FSR 规定了整个供应链可接受的最低安全标准以及维持这些标准的方法。它概述了供应商为其设施和运输业务获得 TAPA 认证的流程和规范。TAPA 成员倾向于选择满足或超过 TAPA 认证要求的供应商。FSR 的成功实施依赖于供应商、TAPA 认证审核员和买方的协同合作。然而,根据相关协议,在货物的收集、运输和交付给收货人的整个过程中,买方资产的安全运输和仓储是供应商、其代理商和分包商的全部责任。FSR 将被纳入供应商和买方之间的任何合同,以及供应商自身的安全计划中。除非供应商和买方事先进行了协商并记录在案,否则未能实施 FSR 的任何部分都将被视为重大违约。
(c) 引用文件
标题 |
描述 |
修订日期 |
TAPA 货运评估用户指南 |
为买方和 TAPA 认证的独立评估人员提供详细的定义和评估标准。(供应商不可获取) |
2005 年 1 月 1 日 |
TAPA 预认证审核规划 |
详细说明了规划和进行预认证会议的流程。该会议将有助于确定供应商的设施和运输方式是否符合最低安全要求。供买方和 TAPA 认证的独立评估人员使用。(供应商不可获取) |
2005 年 1 月 1 日 |
(d) FSR 适用范围
FSR 适用于所有地理区域以及在这些区域提供的所有服务。在非英语为主要语言的地理区域,如有必要且适用,买方和供应商有共同责任确保翻译准确反映买方的意图,并确保每位相关员工都经过培训以实施 FSR。
(e) 实施 FSR 的资源
满足 FSR 要求的资源由供应商负责提供并承担费用,除非买方和供应商另有协商或约定。
(f) 定义
术语 |
定义 |
进口商 |
TAPA 成员或授权机构(如 TAPA 认证审核机构,类似于 C - TPAT 中的进口商角色,需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并对供应链安全负责) |
CCTV |
闭路电视(在 GSV、AEO 等体系中,监控设施也是保障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处类似其监控方面的要求) |
FSR |
货运安全要求(TAPA 制定的用于保障货物运输安全的标准,类似于 SCAN 对运输环节安全规范,以及 AEO 在供应链安全中对运输部分的要求) |
本地犯罪 |
发生在供应商设施或运输路线 5 英里范围内的犯罪事件 |
TAPACA |
TAPA 认证审核员(在 TAPA 认证体系中负责审核供应商是否符合标准,类似 C - TPAT、AEO 等体系中的审核人员角色) |
豁免 |
经地区 TAPA 委员会批准,供应商在特定条件下可暂时不满足 FSR 某些要求(类似在其他认证体系中,企业因特殊情况可申请的特殊许可情况) |
损失调查员 |
由供应商指定,负责调查货物损失、盗窃或其他安全事件的人员(在 GSV 等体系中也强调对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类似角色负责相关工作) |
买方 |
等同于 “进口商”(在供应链安全语境下,与 C - TPAT 中进口商概念类似,对货物安全运输等环节有要求和监督责任) |
风险评估 |
对供应商设施、运输操作和周边环境等进行评估,以确定潜在安全风险的过程(在 SCAN、AEO 等体系中也有对供应链风险评估的相关要求和流程) |
安全代表 |
由供应商指定,负责确保 FSR 合规执行的人员(类似 C - TPAT、GSV 等体系中企业内部负责安全管理的关键人员) |
供应商 |
为买方提供货物运输、仓储或其他相关服务的实体(在各类供应链安全认证体系中都是重要参与方,需满足相应安全标准要求) |
2. 合同接受
(a) 合同签订时供应商的责任
供应商在与买方签订合同之时,有责任向买方提供其安保政策和安保程序的相关文件。若这些文件被认定不符合 TAPA 的相关要求,供应商必须在合同签订后的 60 天内完成整改,确保符合要求,并获得 TAPA 认证。(这与 C - TPAT 中企业需满足海关与贸易伙伴反恐要求,以及 AEO 中企业需满足海关认证标准类似,需按规定时间整改以符合标准)
3. 安全组织
(a) 供应商安全代表
供应商应指定一名合格的安全代表,该代表负责确保供应商的运营符合 FSR 的各项要求。安全代表需具备相关的安全知识和经验,能够有效地管理和监督供应商的安全工作。(类似于在 GSV、AEO 体系中企业需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b) 供应商损失调查员
供应商应指定一名损失调查员,负责调查任何与货物损失、盗窃或其他安全事件相关的情况。损失调查员可以与安全代表为同一人。该人员需具备调查能力,能够及时、准确地查明事件原因,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在 C - TPAT、SCAN 等体系中也强调对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类似角色发挥关键作用)
4. 风险评估与审核
(a) 审核要求
- 买方有权对供应商进行风险评估或审核,以确保供应商符合 FSR 的要求。(类似于 C - TPAT 中海关对企业的审核,以及 AEO 中海关对认证企业的监督审核)
- 供应商必须委托经 TAPA 认证的审核机构进行审核。(与 GSV、SCAN 等体系中要求由认可的审核机构进行审核类似)
- 审核结果必须在审核完成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通报给供应商和买方。(明确审核结果反馈时间,类似于其他认证体系中的规定,以保证信息及时传达)
- 为了获得 TAPA 认证,供应商的审核总分必须达到 60% 及以上,并且所有强制要求项必须全部达标。(类似其他认证体系中的通过标准设定,确保企业达到一定安全水平)
(b) 整改跟踪
如果供应商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不符合项的整改,可能会导致其 TAPA 认证被暂停。供应商有权对认证暂停的决定提出申诉。(在 C - TPAT、AEO 等体系中也有对企业不符合项整改及处理的相关规定,保障企业权益)
(c) 建筑分类评估
供应商的设施将根据其安全状况被分为 A、B、C 三类。A 类设施的安全要求最高,B 类次之,C 类相对较低。最终的设施分类由 TAPA 认证审核机构决定。(类似于在 GSV、SCAN 等体系中对企业设施进行分类管理,不同类别对应不同安全要求)
(d) 审核频次
- A 类和 B 类设施:在首次获得认证后的第一年进行全面的认证审核,从第二年开始,每年进行一次验证审核,以确保持续符合 FSR 要求。(类似 AEO 高级认证企业和一般认证企业的审核频次规定,保证企业持续合规)
- C 类设施:根据实际情况和 TAPA 的要求,按需进行审核。(对安全风险相对较高或情况不稳定的设施加强审核监督,类似其他体系中对特定企业的管理方式)
5. 安全 / 损失调查
(a) 调查责任
供应商有责任配合执法机构以及买方进行任何与货物安全或损失相关的调查。一旦发生资产丢失或被盗事件,供应商必须在 12 小时内通知买方。(在 C - TPAT、GSV 等体系中也强调企业对安全事件的及时报告和配合调查责任)
6. 豁免
(a) 豁免流程
- 供应商若希望获得 FSR 某些要求的豁免,必须填写 FORM3.1 豁免申请表,并提交给地区 TAPA 委员会。(类似于在其他认证体系中企业申请特殊许可的流程,需提交申请表格)
- 地区 TAPA 委员会将对豁免申请进行审核,考虑供应商提出的豁免理由以及所采取的替代安全措施等因素。(审核过程类似其他体系中对特殊申请的评估,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
- 豁免的有效期最长为 1 年。在有效期内,供应商需持续满足地区 TAPA 委员会规定的条件,以维持豁免状态。(规定豁免有效期,类似其他体系中对特殊许可的时间限制)
7. 设施与运输安全
(a) 操作程序
详细的操作程序见 Section 2 的技术规范部分。这些程序涵盖了设施和运输过程中的各个安全环节,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执行。(类似 C - TPAT、AEO 等体系中对企业操作流程的规范要求,确保安全措施落实)
(b) 设施安全要求(摘要)
设施安全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强制要求:
- 周界安全:必须设置有效的周界安防措施,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在 GSV、SCAN 等体系中对设施周边安全防护都有类似要求)
- CCTV 系统:需覆盖装卸区域、出入口、所有外部码头区域以及设施的所有侧面,以实现全面监控。(监控设施要求是各类供应链安全体系的重要部分,保障设施安全可视)
- 照明系统:装卸区域需有泛光照明,夜间码头门外部需有照明,且要达到支持高清监控的照明水平。(合适的照明条件有助于保障安全监控效果和人员操作安全,类似其他体系要求)
- 周界报警系统:所有外部门需与主报警系统联动,及时发现和响应外部入侵。(周界报警系统是防范外部威胁的关键,在多个体系中有类似规定)
- 门窗及开口防护:仓库门窗需加装钢制防护,首层窗户设置防撞柱,码头门具备防破坏能力,仓库出口门强化设计,外墙具备防穿透能力。(对设施关键部位的防护要求,增强设施物理安全性,类似其他体系对设施结构安全的要求)(以上要求对 A、B、C 三类建筑均为强制项,类似在其他认证体系中对企业基础安全设施的统一强制要求)
(c) 装卸操作
供应商必须制定详细的货物交接程序,确保货物在装卸过程中的安全。在装卸过程中,如发现任何异常情况,必须及时通报给相关方。(在 C - TPAT、SCAN 等体系中对货物装卸环节的安全管理和信息通报都有明确要求)
(d) 高价值货物运输
运输高价值货物的卡车必须符合特定的安全要求,具体要求由供应商和买方通过协议确定。这些要求可能包括车辆安全装置、路线规划、装卸操作等方面。(类似于在 GSV、AEO 等体系中对高价值货物运输的特殊安全保障措施规定)